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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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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张治儒

 

  2007 年5 月12日, 我接到以前援助过的一个工友的电话, 说其表妹前几天查出白血病病情很重, 可能与工作有关, 现在无钱医治,希望我们能够去医院了解一下情况,能否出面跟工厂协商出钱治疗。

  第二天早上我依约来到北大深圳医院血液科,见到了生病女孩刘玉红, 今年刚满20 岁,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2003 年6 月进入宝安区沙井日资企业深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厂方) 工作。年前开始感觉身体不适, 劳动节后身体不适加重, 去沙井人民医院检查, 被初诊为白血病, 需立即住院治疗, 但一时筹不到钱。两天后病情再度加重,5 月10日厂方才将其送往深圳北大医院, 确诊为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

  据刘玉红反映, 在工厂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天那水、开油水之类的化学用品,厂方不发放防护用品, 工人直接用手接触。其主治医生也说, 经常接触这类化学品,又不做好防护工作, 对此病的发生会有一定的影响。现在医院也不能够完全排除跟工作环境有关, 建议做职业病鉴定; 并告知此病发病急, 如不及时治疗, 会很快死亡。要治疗此病, 最好做骨髓移植,治疗费用最少需要20 万元, 移植后存活时间大概在3 年左右。因此,医院要求家属交纳住院费用,以便开药治疗。刘玉红家在农村,其父母在家务农,家庭经济条件很差,16岁就出来打工, 一个弟弟小他两岁, 现也在福建打工, 这几天在深圳的老乡朋友中东凑西借才交了5000 元住院押金。

  为此,第二天早上8 点多, 我与刘玉红家属一起四人早早赶往厂方, 希望找厂方协商能够先垫付住院费用。接待我们的行政部阎小姐说, 厂方已经给刘玉红购买了医疗保险, 应当去找社保部门。由于厂方给刘玉红参加的是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经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这种保险规定只能在工作地的合作医疗机构使用, 在其他医院不能够报销。如果重病需要转出工作地的合作医院,先由工厂申请转院治疗,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然后再拿医疗费票据和单位证明去工作地社保部门按规定和比例报销。鉴于刘玉红家的特殊情况,因此我们要求先由厂方垫付2 万元住院押金,但阎小姐说, 厂方只能协助刘玉红报销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不会承担额外的费用。

  与厂方协商无果,我们来到当地劳动站反映情况, 希望劳动部门能够出面做工作。劳动站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们, 像这种情况厂方已经为员工办理了社保, 他们也不好让厂方再拿钱。因此, 我只好跟刘玉红家属说先筹款让医院下药治疗, 再协助他们去职业病防治院了解一下情况, 看能否申请职业病鉴定。但由于刘玉红父母考虑巨额医疗费用和厂方、劳动部门的态度及职业病鉴定的难度,失去了信心。因此,第二天刘玉红家人告诉我实在筹不到钱,准备找厂方给点赔偿金回湖南老家再想办法。我得知此事后表示不妥, 但他们第二天与厂方很快达成协议, 厂方支付了3 万元赔偿金,医疗费等开支由刘玉红自行负担。签订协议后刘玉红跟厂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以后一切事情与厂方无任何关系。刘玉红跟家人随即返回湖南。

  以家里的医疗条件, 刘玉红病情的发展结果可想而知。第二天经过打听, 得知刘玉红在家并没有住院治疗, 而是吃中药维持。放下电话, 心里非常沉重。作为一个专为劳务工服务的民间机构, 给刘玉红这样的工友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经机构讨论分析后,决定深入调查该厂使用化学品的情况。通过工作人员三天的调查和走访刘玉红的工友, 基本上掌握了厂方的化学品使用情况,并拿到了厂方使用的天那水、开油水样品。后通过广东省妇联的朋友联系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很快防治院的工作人员到厂方进行调查,随后给工厂下发了刘玉红的医学观察通知书。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测,2007 年6 月15日,已初步确定为疑似职业病,刘玉红可享受工伤待遇,工厂已派人办理住院手续。

  据我们所知, 在深圳市像刘玉红这样的劳务工病人还很多, 按照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 非深圳户籍的劳务工都是参加这种合作医疗保险。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是在2006 年开始推广实施的,刚实施时被深圳媒体宣称为是一个针对外来劳务工量身订做的缴费水平低、高覆盖、高效率的医疗保险制度, 创造了一个新的“深圳模式”。而实际情况是, 在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未实施前,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 深圳的企业应该给劳务工办理的是社会医疗保险, 生病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大部分由医院计帐,然后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才由劳务工直接支付, 劳务工并可在深圳市任一由社保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社保支付最高额可达20 万元,这对重病劳务工能够起到很大的保障作用。而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后,缴的费比原来的最低缴费额降低了一倍还多, 最高支付额也由20 万元降到6 万多一点。并将定点医院指定在很小一个范围内, 且全市不能够通用。如果转出指定医疗机构治疗,钱不能从社保帐号中直接划拨,费用要劳务工自行垫付后再行报销。像刘玉红这种情况,在实在无钱垫付的情况下, 她们只能选择放弃。

  由于劳务工是一个特殊群体, 如何建立健全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更多的思考。不要像刘玉红那样,虽然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 但真正出现急需解决的重大生计保障问题时却落到无钱医治而差点只有等死的地步。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设计时应使参保人得到应有的保障, 如果真正需要的时候却不能够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种制度不得不使人们产生怀疑。因此, 劳务工的社会保障如何健全和完善, 给我们留下更多的思考。

 

张治儒 工人, 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社负责人

救救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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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华林 (浙江龙泉乡村医生协会会员)
乡村医生吐真言

回想和全国乡村医生一起战斗的岁月,往日画面仍然历历在目, 遥想当年的你我他是多么的纯真朴实,它们就是一幅历史变迁的画卷,诉说着时代的变迁,也包含着龙泉市140 多名执业乡村医生、114 个村卫生室付出的辛劳。

乡村医生在最基层直接服务农民群众,被称为农民的 “家庭医生”,是农村“永久牌”的责任医生, 在20 世纪60
年代,乡赤脚医生在村级合作医疗中没有报酬地向儿童发放Ⅰ、II、III型糖丸,带着开水把防疾病药送到田头,在村级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实行分流化管理, 预防接种, 填卡证、接种率统计、上报传染病调查, 改水改厕,
妇幼保健知识宣传,抗洪救灾......白天一身水,晚上一身泥, 在防止霍乱、勾端螺旋体和其他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上,无不倾注了乡医们的心血和汗水。

20 世纪80 年代, 赤脚医生们经培训考试成为乡村医生,农民们称呼为:家庭医生,为村民真正服务了30-40 个春秋的老乡医,现已年迈花甲,白花苍苍, 任劳任怨,无怨无悔。

2003年“非典”肆虐, 丽水、龙泉虽是万幸, 但人们恐惧得不知所措, 外地民工纷纷返乡, 领导下达紧急动员令:这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你们应该冲锋陷阵! 我们没有防护措施,自己掏钱买口罩、体温表,那时的乡医都是赤膊上阵,与国内各地返乡的疑似病例全是零距离接触。让我们如何生存。

20世纪90年代的民工潮,基层卫生工作状况有着很大改变, 许多村人员外流打工,医疗服务对象减少,服务着老龄化对象,乡村医生为他们垫付药费是经常,随着平价药店遍地开花,我们业务受到冲击,在以药养医的环境下,我们依靠药品让利维持生存。新型合作医疗是一项农民的健康工程, 但是2005-2006 年出台参保农民10 元钱门诊报销政策( 到乡镇卫生院、分院、分店买20元的药品、保健品返还10 元), 农民到乡医处看病得不到相应补偿, 这又使村卫生室业务受到巨大冲击,乡村医生的经济收入陷入困境;此外还承受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如各种培训费(例如2006年11月28日,就上交乡村医生每2年参加一次的培训费6元)、考试发证费、换证费、医检费, 使我们乡村医生不堪重负, 但乡村医生还是坚守岗位。剑池街道石马离卫生院40多公里,地处偏远的小山村,许多老人离不开当地乡村医生,乡村医生郑昌荣, 不怕艰辛, 放弃外出打工机会, 情愿种上2 亩田的粮食来补充维持生活,他说要亲自把老人们送走,才考虑自己的未来。

乡村医生应得的钱去了哪儿

然而国家出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规定村村须有驻村责任医生。并按村人口给与责任医生补贴,乡村医生也因此规定可以得到相应每村每人口2.50元的补贴, 这是救乡村医生于倒悬啊。然而在实行时,因为将经费交给乡卫生院支付,结果乡卫生院纷纷将自己的医生列为责任医生,真正为村民服务的乡村医生反而置之一旁, 那些不称职的责任医生,难得到村里来, 却白白享受村民的人口卫生补贴。目前我们这儿只有少数偏远农村,责任医生由乡村医生担任。

结果兰巨乡东山村在2004 年12 月22日一次食物中毒特发事件中,上百人食物中毒时,本应负责的责任医生在乡里全不知晓, 反而是乡村医生奔走相告,乡村医生协会连夜送药,使村民得救。屏南镇干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陈大炎担任了本村的责任医师, 照公共卫生三大类十二项如实完成做好公卫项目工作,不怕艰辛,
翻山越岭,上门为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想不到自己负出的辛劳得到的是每人1元的补贴,劳动保障被他人剥夺, 有感寒心, 可是与其他90%的乡村医生相比, 后者被一些见利忘义的卫生院领导剥夺了责任医生的权利,他还是幸运者,由于卫生院利用职权,一些收费员、化验员甚至不懂医理的家属亲属, 倒承担起公共卫生工作成为责任医生, 帮忙闭门造车应付上级考核检查。遗憾的是,政府花钱,农民得不到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尽管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反应,要求解救弱势群体,至今未能解决落实,我们看见劳者不得食,充数者得势,巨大的落差,深感心寒。
救人者先应得救

看到年轻人建设新农村, 听到孩子们校园里朗朗读书声, 我们由衷高兴,因为这两代人的健康倾注了乡村医生的心血与汗水。遗憾的是, 建国以来,教育卫生是一对孪生兄弟, 耕读教师与赤脚医生一同工作, 而且待遇多年相同, 但耕读教师在1985-1990 年全转为国家教师,现在退休继续享受公务员待遇和住房公积金发放补助政策。兽医也转正发国家工资,而赤脚医生转成乡村医生后现在仍承担预防保健工作,从1990 年至今,不仅没有享受国家下拨的卫生资源或补贴, 各种杂费却多如牛毛。甚至国家规定的由政府财政支出的乡村医生年培训费, 也向乡村医生索要。生存艰难,很多人被迫含泪离开岗位。

救救乡村医生吧,就是救了偏远农民群众的卫生健康事业。要求政府的投入应该以完成任务为依据,给乡村医生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解决乡村医生经济困难,安心扎根农村卫生服务事业。乡村医生深信——我们的倾诉是理性的,乡村医生要求享有公平的合法权利,把乡村医生纳入政府管理农村卫生社区编制,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 应当享有相同的国家农村卫生院医生平等权利, 使我们能够成为农村的责任医生,得到职业劳动公共卫生及劳动保障, 更好地为农民兄弟提供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文/ 陈健民

有报导说中国每六分钟便有一起维权事件发生。早前重庆"钉子户"事件所以轰动全国, 是因为杨武在"孤岛"上挥舞着五星红旗, 乃代表着千万百姓对抗强权征地,亦在质问政府是否有(物权)法不依?

近年维权事件主要集中在几个领域:农村和老城区征地纠纷、地方政府向农民摊派过重、河流和空气污染、剥削民工、商品房烂尾或管理混乱、歧视病人等。侵权事件不断出现, 有其制度成因。首先是开放政策引至的权力下放,由原来的中央计划和从上而下的控制, 转变为赋予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更高的自主权( 包括人事任命和财政运用), 但权力下放并没有进一步下放至人民手里。结果, 地方和企业干部即使滥权亦无适当制衡。譬如说, 地方政府有更高的税收运用权, 此举可激励他们各出其谋,引资搞活经济,但亦同时引发一些地方干部强征土地以进行开发, 和纵容污染工业违规运作的事件。

这种"分灶吃饭"的政策, 慢慢衍生出一种"官商共生体制",即使不涉违规犯法, 整个体制亦向大企业利益倾斜, 令劳动阶层和消费者利益受损。譬如商品房的物业管理公司, 往往是地产商的附属机构,即使物业的质量与出售书有所出入,管理公司亦不会代表业主与地产商交涉。即使管理公司服务差劣、收费高昂、工程外判时出现腐败现象, 业主亦无可奈何,因为现存法规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定下太高门坎,要撤换管理公司就更是难上加难。由于管理公司背后是地产商,而地产商和政府又有千丝万缕关系, 这种"共生体制"就令利益冲突变得政治化, 增添协商的难度。

权力下放却制衡不足,官商共生造成制度倾斜, 社会冲突不断涌现。部分干部和企业老板在这种形势下, 反而采取投机策略: 地方干部要抓政绩,集中硬件建设,不惜重复投资, 只求在问题浮现前爬上另一官阶; 企业(甚至农民)不惜耗尽资源(如大量伐木、采矿)、污染环境、侵权造假,损害人民健康,为的是挣快钱, 在末世情怀中活得痛快。如果和谐社会是建基于民主法制,公平正义,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现时的体制却在制造大量社会冲突。重庆钉子户事件能够和平解决,实在是难能可贵,不少同类纠纷最后是演变成群众事件, 甚至是流血冲突。

为什么敦厚善良的老百姓突然间变成"暴徒", 斗胆捣乱工厂、冲激党政机关?一方面是民间怨气积累太多太久,另一方面是"聚众"从来就容易"闹事"。法国社会学家勒庞说:"人在独处时可以蛮有修养,在人群中就变得野蛮。""集体行为学说"认为人群令理性控制崩溃, 令抑压的情绪得以破堤而出。马克思和麦克亚当则详细分析人群的互动过程如何产生这种效应。譬如说人数愈多时, 人们便愈觉得自己的诉求合理。人群亦有"责任分散"的效应,觉得即使有过激行为, 对方亦难对这么多人秋后算帐。人群造成的"身份隐蔽"就像吃了"隐形神丹",令人躲在人群中放胆行事。

社会学家认为, 要将非理性的"集体行为"转化为理性的"集体行动", 主要靠组织和领袖发挥协调作用。如果公民社会发展得比较成熟,民间组织得到法律充分保障, 反而可以用集体谈判方式解决纠纷。即使出现示威游行罢工事件, 一般都会井然有序①,因为民众不用担心秋后算帐, 就无需孤注一掷, 采取过激行动。但目前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发展仍是忧心忡忡,恐怕民众组织起来会有政治影响。可是政府已放弃过往透过生产单位对个人的垂直型控制,老百姓人身自由大大增加,"聚众"就难以避免。石发勇教授发现我国城市"以法抗争"的集体行动多以关系网络动员起来。于建嵘教授发现农村的以法抗争有赖一群意志坚定的"抗争精英"领导。这批精英一般在30至45岁间,文化程度为初中以上,大都当过兵或在外打工,家庭比较富裕,对国家政策较为熟识, 往往以中央政策对抗地方干部的侵权。

凭着这些抗争精英的道德感召和策略思维, 一些抗争行动会表现得有节有理,进退有据。但由于缺乏合法的民间组织的保护,动员过程往往走向"地下化",民众在缺乏详细讨论和策划的情况下采取抗争行动, 就更容易出现集体行为的现象, 情绪一发不可收拾,引至流血冲突。"地下化"的另一恶果是令黑社会在一些地区, 成为组织民工或农民的重要力量,长远威胁社会的治安。

国家已经不能走回头路把每个国民紧紧盯着,又不愿意发展公民社会让人民组织起来。社会正处于一种失序状态, 在地方干部权力缺乏制衡、利益向企业倾斜的体制下,民众在松散的网络和抗争精英的引领下不断出现群众事件。从无序走向有序,国家应该走回头路或是迈向公民社会?这是考验政府的智慧和勇气的时候。

陈健民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中山大学客座博导, 耶鲁大学博士。

① 近年因为全球化问题, 一些农民和工人组织亦走向激进化。要引导集体行动走向和平理性, 政府亦需要建立吸纳民意的机制和对民间的诉求作出适切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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